关于施行《厦门仲裁委员会金融争议仲裁规则》的公告
厦门仲裁委员会 2021-02-25
为向当事人提供更为高效、便捷、多元的金融仲裁服务,厦门仲裁委员会根植于丰富的案件办理经验及自身特色,制定了《厦门仲裁委员会金融争议仲裁规则》,该规则经第六届厦门仲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厦门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标签:
- 施行
- 金融争议仲裁规则
- 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