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决书制作规范及注意事项》课程概要

厦门仲裁委员 2021-04-20

4月18日下午,林一飞博士作为授课人之一,为参加第六届厦门仲裁委员会新聘仲裁员培训的仲裁员讲授了题为《裁决书制作规范及注意事项》课程。林一飞博士是境内外多家主要仲裁机构的仲裁员、一裁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林一飞博士结合实际案例和个人经验,对仲裁裁决书写作进行了深入讲解,并分享了自己的体会。

林一飞博士首先介绍了仲裁裁决的几种类型,包括:最终裁决、和解裁决、缺席裁决、补充裁决、裁决更正、中间裁决、部分裁决等。他特别指出以下重要问题:其一,在和解裁决中,要特别注意虚假仲裁,应时刻关注案件疑点,并建议从:了解当事人进行和解裁决的动机、了解基础交易及证据、尽可能安排现场证据核对以及现场开庭、主动进行相关信息检索等方面审慎把握案件审理进度;其二,在缺席裁决中,要注意对案件审理尺度的把握,避免角色带入;其三,避免补充裁决与裁决更正,注意从一致性、当事人名称、数字、时间、法条、计算、序号等细节,对裁决书进行校对;其四,根据案件审理需要,灵活运用中间裁决与部分裁决程序。

紧接着,林一飞博士介绍了起草裁决前应考虑的因素。他指出,仲裁员可以通过预先整理裁决书框架的方式熟悉案件材料、整理庭审思路,这样更有利于庭审的开展。当仲裁庭形成裁决意见并进行表决时,可能出现内部意见不统一的情况。此时,应在充分听取其他仲裁员意见、机构核阅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仲裁规则所确定的表决原则,作出裁决。裁决的作出,对于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认定、法院的司法审查以及后续机构工作人员、仲裁员等相关人员对所涉实体问题的研习、预判均有重要作用。因此,林一飞博士强调,裁决书的写作应当符合一定的要素和标准。他认为,裁决书首先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法定要素。并且,应当具备结构良好、表达准确、依据充分、逻辑缜密、结论公平、裁决项明确的标准。

之后,林一飞博士分享了裁决书写作的主要内容、格式与写法。他提到,裁决书写作主要包括如下内容:首部的裁决类型、编号、当事人、代理人信息,程序事项,管辖依据,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及依据,被申请人的答辩及依据,反请求及依据,反请求答辩及依据,仲裁庭查明和认定的事实,仲裁庭的分析和判断,仲裁庭对实体请求作出的裁决项,仲裁庭对费用作出的认定,尾部的仲裁庭签署、时间。关于裁决书写作格式,林一飞博士指出,中国仲裁机构的通行格式为四段式,但根据案情需要,在保持机构裁决格式统一性的前提下,可灵活采取五段式、六段式、七段式的写作模式。至于裁决书中关于案情的写法,也可以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采用引述法、归纳法,或是引述法与归纳法的结合。

最后,林一飞博士结合自己的实务经验,为大家分享了仲裁庭意见起草时的注意事项,主要包括:第一,注意对法律适用问题的认定与回应,尤其是在涉外案件中;第二,避免裁决项的超裁及漏裁;第三,涉及其他合同时,应注意如果其他合同中约定了不同的争议解决方式,仲裁庭不应对其他合同的效力问题作出判断;第四,确保裁决项的可执行性,要明确裁决主文中的时间、金额、履行期限、对象等;第五,注意在和解裁决中进行保护性表述;第六,如果发现需要补充调查或审理的事项,可通过问题单的形式要求当事人书面回复或是再次启动庭审程序;第七,对于仲裁费用和律师费用问题,要结合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以及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裁决。此外,在起草仲裁庭意见时,还要注意裁决结构的协调、采用法言法语、对当事人请求与观点的回应等细节。

林一飞博士的讲座,使本会新聘仲裁员能及时掌握仲裁裁决写作的规范、技巧与注意事项,为新聘仲裁员尽早进入仲裁员角色提供了切实、有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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