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选聘公告

厦门仲裁委员会 2022-12-09

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选聘公告

厦门仲裁委员会(英文简称“XMAC”,下称“本会”)成立于1996年1月,秉承“中立、公正、专业、高效”的仲裁宗旨,公正、及时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经过26年的努力奋斗,现已发展成为位居全国前列的区域性国际商事仲裁机构。2019年,本会在中国仲裁机构公信力评估中荣获“仲裁机构在当地的社会影响力指数”排行榜第一名及“涉外服务十佳机构”;2022年6月,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一站式”国际商事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

本会设仲裁员名册,根据相关规定,该名册仲裁员将于2023年3月聘任期满。为吸纳一批不同专业领域的优秀人才,尤其是善于处理涉外经济贸易事务的专业人员,建设结构合理、专业均衡、适应多层次需求的高素质仲裁员队伍,本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8]76号)、《厦门仲裁委员会章程》、《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仲裁员。

一、选聘范围

凡是符合本会仲裁员选聘条件的国(境)内外有意向者均可申请。为提高仲裁员管理信息化水平,拟申请续聘的仲裁员需重新申请并提交资料,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培训、考核等。

二、申请条件

申请者拥护本会章程,愿意遵守本会仲裁规则、仲裁员聘任管理办法及仲裁员行为准则等有关规定,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三条关于仲裁员资格的规定;

(二)《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见文末附件1)的有关规定;

申请者如属于中国国家公务员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需经所在单位书面同意。

三、申请流程

(一)符合上述条件,自愿申请担任本会仲裁员的人士请扫描以下二维码(申请续聘的已在册仲裁员请登录“厦仲人”微信小程序),根据系统提示在线完成身份验证,并填写仲裁员申请信息。


仲裁员申请二维码


(二)申请者应根据系统提示上传提交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技术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申请者应保证资料信息的真实、准确。

(三)上述申请信息的填写以及证明材料的上传均需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逾期不再接收。

(四)仲裁员申请信息及证明材料填写上传完毕后,根据系统提示生成《仲裁员申请/续聘申请表》。请将生成的表格加盖单位公章并签字后,将申请表扫描件或照片上传申请系统。

(五)新申请者申请操作指引见文末附件2;在册仲裁员申请操作指引见文末附件3。

四、注意事项

(一)港、澳、台以及外籍人士的申请条件及申请流程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二)申请者如有学术成果(如学术著作、论文、经典案例等),请详细载明期刊名称、期刊号、文章名称或案件编号。

(三)申请人有推荐人的,应由推荐人说明推荐理由并亲笔签名。

(四)是否决定聘任为仲裁员,以本会发放的仲裁员聘任书为准;聘任后本会将申请者的情况列入本会仲裁员名册,对外开始履职。在此之前,申请者的任何申请行为不代表本会可能会批准该申请,亦不意味着本会已有认为申请者具备仲裁员资格的倾向性意见。

(五)申请者提供的申请数据或提交的申请材料本会将谨慎保密。如申请者未被本会聘任,本会不再专门予以回复,且已提交的申请自动失效。申请者提交的相关材料,除特别注明外,均予以销毁,不予退回。

(六)仲裁员聘任期间,如本委现有聘任规定与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相关文件出现不一致时,以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五、联系信息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台北路1-1号海西金谷广场T1号楼29层

咨询电话:0592-5115007  0592-5055129

邮箱:wqx@xmac.org.cn


厦门仲裁委员会

2022年12月9日


附件1:仲裁员的聘任条件

附件2:新申请者操作指引

附件3:在册仲裁员申请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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