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仲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一站式”工作调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充分发挥“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作用,2023年4月17日,以“‘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为主题的调研座谈会在上海成功举办。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高晓力、副庭长沈红雨,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协调指导办公室主任龙飞出席会议,包含厦门仲裁委员会在内的数家最高人民法院“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平台机构代表参会。
会上,高晓力庭长对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自2018年以来各项工作的情况以及开展“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实践进行了介绍。她希望与会仲裁机构和调解机构能充分结合自身实践,群策群力,积极为推动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取得实效建言献策。随后,各与会机构代表在会上进行了交流发言。
厦门仲裁委员会驻会常务副主任兼秘书长张玉生、副秘书长林文阳代表厦门仲裁委员会参会。林文阳副秘书长介绍了厦门仲裁委员会过去5年涉外仲裁业务的发展,对国际商事法庭将厦门仲裁委员会纳入“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表示感谢,并就如何提升“一站式”机制效能这一核心议题分享了看法和建议。他提出,仲裁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其发展离不开司法的监督与支持,应加大司法的支持力度,继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通过完善立法、健全制度的方式,提升我国仲裁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同时,应深化仲裁机构的体制机制改革,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地方实际,提高仲裁机构自身的适应能力与创新能力。此外,应充分运用智慧法院的成果及“一站式”平台的在线功能,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真正实现在线化、低成本、高效率、公证透明化解国际商事争议。为进一步发挥国际商事法庭功能并取得更积极的工作成效,他建议可由加入“一站式”平台的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每年共同选报一至两件具有典型意义的确认仲裁协议效力和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国际商事案件,收归国际商事法庭审理,并强化国际商事法庭与国际商事仲裁机构间司法程序与仲裁程序的对接和信息共享,建立联系人制度。同时应加大“一站式”平台的宣传力度及国际互动交流,让更多的市场主体了解“一站式”平台,传播中国法治声音。
- 国际商事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