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黄庭岗一行莅临厦门仲裁委员会调研

厦门仲裁委员会 2024-06-05

2024年6月5日上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黄庭岗一行莅临厦门仲裁委员会调研,并对厦门仲裁委员会立案厅、仲裁厅、国际会议厅、律师工作室、合议室等场所进行察看。厦门仲裁委员会驻会常务副主任兼秘书长张玉生、副秘书长林文阳参与调研,双方就虚假仲裁防范与治理召开专题调研会,在防范和治理虚假仲裁、推动司法支持仲裁、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等多个方面达成共识。

会上,双方积极探讨建立法院与仲裁机构协调配合的虚假仲裁综合防范机制,争取完善法院与仲裁机构之间关于虚假仲裁治理的良性互动机制。林文阳副秘书长介绍了厦门仲裁委员会在防范虚假仲裁方面采取的措施:其一,厦门仲裁委员会专门制定《关于防范和查处虚假仲裁案件的若干意见》,明确虚假仲裁案件的构成要素、可疑情形等,落实防范手段和处理措施;其二,建立虚假仲裁警示宣传机制,结合重点防范内容,在立案室设立有关虚假仲裁的警示宣传;其三,在送达仲裁材料时,向当事人出示“仲裁风险提示书”,告知其虚假仲裁的法律后果;其四,对有虚假仲裁嫌疑的当事人,要求其签署“诚信仲裁承诺书”。张玉生秘书长表示,厦门仲裁委员会将进一步推动健全虚假仲裁识别防范机制,防范和打击虚假仲裁,促进虚假仲裁的防范治理工作。

随后,黄庭岗庭长介绍了福建法院2023年仲裁司法审查工作情况,并指出福建法院坚决贯彻中央关于仲裁工作的相关精神,强化司法对仲裁的支持力度,推动仲裁事业不断发展。他提到,福建法院正大力探索制度先行,打造“仲裁友好型”司法品牌。2023年,厦门法院在全国率先制定《关于仲裁机构申请开具调查令的暂行规定》,发出全国首份仲裁案件调查令,发布《仲裁司法审查十大典型案例》,通过具体化的司法措施支持仲裁,营造“仲裁友好型”司法氛围。下一步,福建法院将进一步强化和仲裁机构的工作联系,把鼓励、支持仲裁落实在具体办案实践中,不断推动仲裁普及工作,提升仲裁的影响力。

最后,双方还就涉外商事审判与仲裁进行经验交流与分享。林文阳副秘书长谈到,既要关注涉外商事审判与仲裁的共性,互相借鉴有益经验,共同提升我国司法与仲裁的国际影响力,又要考虑涉外商事仲裁的特有规律,例如,因仲裁具有不公开审理的特点,故厦门仲裁委员会在仲裁案件中并未采取公告送达的送达方式,还有多份合同单次仲裁、多方当事人之间的仲裁请求、涉外案件的仲裁地等仲裁制度,他希望法院在进行仲裁的司法审查时,充分尊重仲裁的特有规律,促进仲裁公信力不断提升。

核稿 | 林文阳

校对 | 林文阳

编辑 | 丁   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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