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报道|《新公司法》在执行程序中的适用专题讲座成功举办

厦门仲裁委员会 2024-07-11


2024年7月6日,由厦门仲裁委员会、厦门市律师协会联合主办,厦门市律师协会民事执行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民执委”)承办,厦门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厦门市律师协会新兴产业专业委员会协办的以“《新公司法》在执行程序中的适用”为主题的专题讲座在厦门仲裁委员会国际会议厅成功举办。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厦门市律师协会律师等共计120余人参加了本次讲座。

本次讲座由民执委主任郑燕婷主持,由北京汇仲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中国行为法学会执行行为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王赫老师进行授课分享。
首先,王赫老师从实务案例出发,阐述了理论与实务界普遍关注的两个疑难问题,即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本金与利息的清偿顺序问题、法院受理破产后到账案款的归属问题。
随后,王赫老师详细阐释了变更、追加被执行人中未履行出资义务问题、抽逃出资问题、瑕疵出资股东转让股权问题、一人公司问题、清算责任问题以及股权权属判断相关问题。
最后,王赫老师还对股权变更登记请求权执行问题、强制拍卖股权时对优先购买权的保护问题、限售期股权的执行问题、解除前法人限制消费措施以及股东知情权问题进行了讲解。

授课结束后,参会者们纷纷表示此次讲座内容丰富,获益良多,对《新公司法》在执行程序中的适用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与认识。

核稿 | 林文阳

校对 | 林   丰

编辑 | 林   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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